387020000A_1150021538_ATTACH2 (1) 本次演習訂於115年8月10日(星期一)14時30分至15時, 屆時聽聞防空警報(或接獲手機告警訊息)時,應依警察及民防執勤人員引導,就近實施疏散避難。 未配合演習管制及演練,依民防法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