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發掘社會各階層、各領域之傑出青年,以其奮發向上的成功故事,表揚在工作上有卓越表現,及對社會作出貢獻之 20 歲至 40 歲之青年,作為現代青年學習典範,進而提升台灣社會對青年人的信心和信任,鼓勵青年勇於承擔社會責任,激勵青年於個人事業及公眾服務方面銳意進取,鼓勵青年積極參與社會服務,喚起社會更多的關注,促進廣大群眾參與十大傑出青年選拔活動,一同為社會樹立新一代青年楷模。
一、十大傑出青年候選人資格
(一)十大傑出青年:
1.國籍:必須為中華民國國民或具備華僑身份。(持有中華民國護照)
2.年齡:20 歲以上,40 歲以下。(出生日期在民國 73 年 1 月 1 日以後及 92 年 12 月 31 日以前)
3.性別:不拘
4.職業:無限制,只要所從事的工作,對社會、地方、國家或全人類具有影響性、改革性或創造性之成就者,皆為選拔對象。
5.品德:人格是世界上最大的寶藏;首重候選人的品德,希望傑出青年不僅是工作和事業上的成功者,同時也是家庭和社會上的模範。
6.類別:
(1)科學及技術研究發展類
(2)基層勞教類
(3)企業、創業及經濟發展類
(4)醫學研究類
(5)社會服務類
(6)體育技藝類
(7)文化及藝術類
(8)公共行政類
(9)農漁環保類
(10)兒童、性別及人權關懷類
(二)華裔青年特別獎:
1.具備海外華裔青年之身分,其傑出表現足堪作為現代青年學習之典範者。
2.除國籍與類別外,其餘資格如上列所訂之。
3.本特別獎不分類別選拔出一位得獎者,併同上項表揚之。
二、推薦辦法:
公開接受各機關團體、各地青商分會、歷屆十傑及其他社團組織,具函邀請推薦符合本選拔辦法之候選人,並將其傑出成就及相關資料,詳細彙整後以本會提供之推薦
表格式填寫,送交本會審查。
三、推薦日期:
即日起至 113 年 6 月 30 日止,以郵戳為憑。(海外部份以我國郵戳為準)
四、相關資訊請以中華民國十大傑出青年選拔委員會官網公告為主(https://toyp.taiwanjc.org.tw/selection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