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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中市忠烈祠烈士牌位移靈安奉作業方式

臺中市忠烈祠烈士牌位移靈安奉申請作業方式
中華民國102年11月8日中市民宗字第1020038426號函備查
壹、申請對象:
依據民政局列管烈士遺族名冊之遺族代表。
貳、申請要件:
一、臺中市忠烈祠烈士牌位移靈安奉申請書。
二、臺中市忠烈祠烈士牌位移靈安奉遷移計畫書。
三、烈士牌位移靈供奉遺族授權委託書。
四、烈士遺族戶籍謄本。
叁、申請程序:
一、申請人備齊申請要件送管理機關臺中市孔廟忠烈祠聯合管理所審核。
二、安奉於本市忠烈祠之牌位其規格樣式由管理機關統一製作及處理。
三、遺族申請烈士牌位移靈安奉期程如下:
(一)移靈安奉日期訂於春、秋兩季國殤典禮前1日辦理。
(二)申請日期於移靈安奉日前1個月提出申請。
第一場:遙祭黃陵春祭國殤典禮 3月29日;移靈安奉日期3月28日;申請日期 2月28日前。
第二場:秋祭國殤典禮9月3日;移靈安奉日期9月2日:申請日期 8月2日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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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市府分類: 便民服務
  • 最後異動日期: 2021-01-26
  • 發布日期: 2014-04-04
  • 發布單位: 臺中市孔廟忠烈祠聯合管理所
  • 點閱次數: 710